时间:2023-03-06 17:16 来源:合阳法院
3月2日,家事审判合议庭成功调解两起离婚纠纷案并当庭执行清结。
原告党某(女)与被告王某(男)通过网络相识不到半年便结了婚。由于双方婚前了解较少,感情基础不牢固,婚后矛盾不断,党某遂将王某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在承办法官接触当事人的过程中,双方因彩礼返还数额产生分歧,矛盾激烈。为了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缓和矛盾,办案法官从情理法多角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解。经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就彩礼返还数额达成一致,并当庭履行清结,案件圆满了结。
原告胡某(男)与被告刘某(女)相识后不久双方便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共同生活半年后,双方因生育子女问题产生分歧决定离婚,但双方对彩礼返还数额未能达成一致,遂诉至法院寻求法官帮助。承办法官详细了解了彩礼数额、双方生活状况与家庭经济情况等细节后,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制定了合理的调解方案,双方当庭达成协议并履行到位,案结事了人和。
合阳法院家事审判合议庭自设立以来,始终坚持柔性司法理念,不断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依法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家事案件调撤率始终保持在89%以上,涉执案件90%以上在审理阶段执行完毕,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