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13 10:10 来源:合阳县人民检察院
近日,合阳县人民检察院与合阳县公安局经过充分讨论、统一认识,共同签订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检警双方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的具体举措。
该《办法》明确了由县公安局为派驻检察人员单独配置案件信息查询权限,县检察院以“邀请介入为主,主动介入为辅”、“参与不干预、引导不指导、到位不越位”等工作实施原则。《办法》共十三条,均围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提出的十四项具体任务制定,明确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设立及运行模式,提出了职责任务的具体要求,确保检察机关依法、规范履行监督职责。
该《办法》的会签,对在司法办案中容易出现执法司法理念的冲突,起到了消除分歧、达成共识,为今后统一执法、司法理念,明确办案标准,提高刑事案件质效搭建了平台、提供了路径、明确了机制,相信在公检两家单位的密切配合和相互支持下,一定会相互擦亮合阳检察、公安的名片。
今后,合阳县人民检察院将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及工作办法,与县公安局共同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要求,加快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构建高效的执法司法监督制约体系,并始终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工作理念,推动检察、公安工作质效共同提升,共同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