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日至6月6日,由合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叶某某等5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合阳县公开审理。合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韬带领的10人办案团队依法出庭支持公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共计20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开始后,王韬检察长向法庭宣读了起诉书。起诉书共60余页,详细指控了53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多项犯罪事实。起诉书指控:以叶某某、刘某某为首的犯罪组织人数众多,组织体系严密,长达十余年,以暴力、威胁为主要手段,先后作案110余起,以非法手段大肆敛财,对当地人民群众造成巨大的心理控制和威胁,严重破坏了案发地区的政治秩序、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在六天的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犯罪事实,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详细的举证、质证后,发表公诉意见,围绕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以及定罪量刑进行了全面细致的阐述,并对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进行了有理、有据、有力答辩,说理充分、论据严谨。长达六天的审理,公诉团队有力地指控了犯罪,53名被告人的110余宗犯罪事实、20余项罪名一一得到印证。通过对该起案件的依法公诉,既有力打击了黑恶犯罪,又提升了检察官的办案水平和业务能力。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合阳检察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安排部署、重拳出击、尽锐出战,以实际行动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嚣张气焰,彰显了检察机关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坚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