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1-26 09:38 作者: 特约通讯员 仵晓琴 来源: 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仵晓琴)11月23日,合阳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由第三人偿还原告借款40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化解了原、被告双方的积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11年9月27日被告王某以承包建设工程为由先后四次从原告杨某借款40万元,双方约定了借款利息及还款期限。借款到期后,原告联系不到被告,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王某及王某的妻子偿还借款及利息。该案受理后办案法官立即联系被告王某的妻子核实相关情况。经查,原告所诉情况属实,被告王某生意亏损,精神颓废,离家出走,下落不明,王某的妻子开个理发店勉强维持生计。办案法官了解到王某的父母健在,后又去其父母家,告知了相关的案情,正巧被告王某的兄长来电话问其父母情况,办案法官了解到王某的兄长在部队工作多年,刚转业回到地方上。办案法官立即电话给其兄长告知了案情,讲解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其兄长表示他与家人商量后再给回复。
办案法官及时通知原告杨某、被告王某的妻子及被告的兄长到庭调解,决定从情理、法理等方面有的放矢的给双方做调解工作,后通过近三个小时的精心调解,被告的兄长同意替被告给原告偿还现金150000元,并自愿用其刚新买的一处房产折抵欠款250000元。原告对被告兄长的举动表示敬佩,当即表示放弃利息的请求。
该案在约定的期限内自觉履行清结,双方均表示满意,此案圆满快速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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