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8 17:15 作者: 通讯员 王敏萍 来源:合阳县司法局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王敏萍)近日,合阳县城区某小区建设工地发生一起意外事故。肇事者雷某当时开着一辆50型大铲车,正在工地操作挖基坑,民工康某向基坑走去,当时天色已黑,视线模糊,基坑路又窄,铲车两边不足70cm,结果司机的方向没有稳住,后面北边的车轮将康某挤压,造成康某当场死亡。当时肇事者雷某未发觉,将铲车开上基坑。幸亏有一施工方工作人员看见有个影子倒下,让雷某赶快停下了车。雷某和施工员下到基坑半坡查看,才看清是康某,就连忙喊叫,康某已不省人事,他们便赶快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十几分钟后,救护车来到现场,通过医护人员确诊人已经死亡。
就在此时,家属已来到现场,哭哭闹闹,情绪十分激动。加之雷某为了逃避责任,不认为是自己的铲车把康某挤压致死,而是说康某是心脏病突发死亡,又说是从土埝上摔下致死等等,导致矛盾激化。家属无论如何要搞清家人的死因,拨打了110报警电话。随后公安机关到了现场,让救护车把死者送往合阳停尸房进行尸检。经过2个多小时的初检,法医已明确给出结论,是挤压致死。第二天,(即10月9日),雷某与李某同去停尸房打探消息,得知是挤压致死,并不是他想象中的心脏病或从土埝摔下致死。随后,雷某立即到公安机关自首,把当晚所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的讲了清楚,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责任明确后,雷某主动找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此事。村治调主任接到申请后,立即联系县综合调委会主任描述了案情,申请联调。经调委会研究同意受理此案后,调解员第一时间来到受害者家中了解情况,并征得死者家属的同意,进行了第一次调解。当时肇事者雷某委托人先拿出30万元说事,受害者康某委托人提出要150万元的赔偿,显然差距太大,也都没有法律依据。在这种情况下,调解员便列举案例进行引导,讲了县区域很多同类型案例的赔偿情况,并让双方再去律师事务所咨询律师,拿出一个可行的赔偿标底数字来说事。后经城关街道办西街村和县综合调委会调解员耐心细致地做工作,以法律条款来引导,以面对面说服讲道理,受害方终于做了让步,最后以65万元的赔偿达成了协议,双方都非常满意!同时,村上和县综合调委会调解员们的辛勤工作也得到社会各届的认同和赞扬。
编辑:王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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