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08 10:56 作者: 通讯员 陈子娥 来源: 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陈子娥 )近日,一名委托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向路井法庭送来印有“秉公执法、风清气正”八个大字的锦旗,对路井法庭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办案作风表示感谢。
2018年6月,原告李某以委托合同纠纷为由将诉被告曹甲、曹乙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返还其垫付的签证费、体检费、招工损失费共计15040元。
路井法庭受理此案后,立即与二被告取得联系。经办案人员询问,二被告认可其收取的费用,但辩称已为工人办理了相关的签证及体检,且该案已过诉讼时效。考虑到二被告常年在外,原告多次索要垫付款均未果,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审判资源, 路井法庭立即组织开庭审理,在查明案件事实后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宣判后,二被告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为由上诉于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渭南中级人民法院于11月作出终审判决,依法驳回二被告上诉,维持原判。
常言道:金杯银杯不如老板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在今后工作中,路井法庭将紧紧围绕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忠诚履职尽责,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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