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1-23 11:00 作者: 特约通讯员 王现平 来源: 渭南政法网
庭审现场
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王现平)11月21日下午,随着一声法槌响起,原告雷某诉合阳县公安局、渭南市公安局不服公安治安行政处罚及行政赔偿纠纷一案在合阳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合阳县公安局副局长曹红亮依照《行政诉讼法》中关于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依法出庭参加诉讼。合阳县公安局全体基层派出所所长及部分群众代表参加旁听。
十余年来,合阳法院积极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历任行政审判法官持之以恒地为这一制度的完善与落实积极探索,并以此带动行政审判工作全面开展。历届党组对该制度的实施给予了最大支持,从各个方面给予最大保障。历届县政府对该制度的推进给予最大配合,营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合阳县委及人大常委会就该项工作多次专题研究,专项推进,出台相关规定保障该制度落实。2015年5月1日,新的行政诉讼法得以实施,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从立法上得以确认。自新法实施以来,合阳法院积极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汇报,与县政府协调沟通,积极推进落实,依法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努力提高行政机关行政水平,维护正当合法的权利义务关系,提高依法治县的水平和能力。
该案庭审结束后,合阳县公安局副局长曹红亮表示:“行政负责人出庭能切切实实感受到依法行政的必要性,案子办不好、老百姓不答应!”。参加旁听的各所长纷纷表示:“参加案件旁听这种形式很好,有很大的警示作用,有助于在日常的工作中严格依法办案,是一堂很好的法制课。”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之中,择日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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