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17 09:56 作者: 通讯员 陈晓锋 晋一森 来源:合阳县司法局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陈晓锋 晋一森)“我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1月8日,申请人许某郑重地向合阳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工作人员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请求。这是县司法局行政复议股成功化解的首例新行政复议法实施后的行政争议。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这一目标导向,将调解作为行政复议办案的重要内容,明确在合法、自愿前提下,行政复议机关对各类行政争议都可以开展调解。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县司法局行政复议股对近期发生的案件进行汇总分析,结合“行政复议法进机关——复议、执法联动座谈会”会议精神,12月中旬对申请人许某不服公安局行政处罚一案进行全面审查,发现该案的争议焦点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对《治安管理处罚法》法律适用产生争议。承办人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采取“背对背,面对面”的调解方式解决争端,就该行政处罚行为的事实认定、程序、法律适用作出了全面而详细的解释,使申请人对行政处罚的程序、法律适用有了全面的认识了解,再结合案件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以案释法。通过耐心疏导,最终申请人对调解过程中形成的意见建议表示认可,1月8日,申请人主动提交了《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
下一步,合阳县司法局将进一步推动行政复议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探索行政复议案件调解新模式,构建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不断完善行政复议与调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