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3 09:41 来源:合阳法院
“法官,感谢你对我们家庭的帮助,这段时间通过你们耐心调解劝说,我和孩子他爸打开了心结,我俩又和好了,感谢你们,你们的工作让我感到很温暖”。
张某与李某2015年登记结婚。婚后有一子一女,家庭和睦。近两年,李某因经营不善,生意不景气,情绪上有波动,经常与原告发生矛盾。今年10月底,因债权人上门索要债务,原、被告为此发生激烈矛盾,原告诉至法院,请求离婚。
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发生矛盾的原因后,发现双方感情并未达到破裂的程度,原告与法官交流中多次提到被告不关心自己是因为经营不善心情烦闷,被告也在与法官沟通中流露出恋恋不舍。承办法官遂从双方感情基础、子女健康成长、婚姻相处之道等各方面给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并为当事人设置10日冷静期。冷静期内,承办法官不时进行电话回访,同时开展心理疏导和调解,双方当事人重归于好,原告张某主动撤回起诉。
近年来,合阳法院家事审判合议庭不断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积极探索适用婚姻冷静期、家事调解员、心理疏导等机制化解家事纠纷,修复亲情关系,为辖区社会稳定提供了司法服务和保障。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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