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6 17:09 来源:合阳县人民检察院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引导犯罪嫌疑人真心悔悟,促进治罪与治理并重,合阳县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开展认罪认罚案件相对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工作方案(试行)》。
该《方案》将涉嫌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邻里纠纷引发的轻伤害罪等轻微刑事案件,且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又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确立为适用对象。由检察机关根据犯罪案件类型和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向拟不起诉人发出“社会志愿服务令”,由犯罪嫌疑人到社区参与交通秩序维护、法律宣传、疫情防控等社会志愿服务。在服务中由社区工作人员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现实表现、参与服务情况进行打分,并将结果向检察机关反馈,最后由检察机关根据服务考评结果作出处理决定。
自《方案》出台以来,合阳县检察院依法对14名拟不起诉人员发出了“社会志愿服务令”,拟不起诉人员通过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活动可以有效弥补相对不起诉惩戒作用不足的难题,为其回归社会提供适度的缓冲期,在社会志愿服务中深刻反省自己的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以实际行动修复被损害的社会关系。
“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令”机制是合阳县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在遵循“罚当其罪”和“罚当其责”的原则上积极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的有益尝试。下一步,合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更新司法理念,积极探索丰富非刑罚处罚措施的经验做法,助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