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5-26 15:50 来源:合阳法院
5月19日,合阳法院家事审判合议庭成功调解一起同居关系纠纷案件。
原告刘某与被告杨某2016年5月经人介绍相识,同年11月按照农村习俗举行结婚仪式后共同生活。2017年6月16日生一男孩,现随刘某生活。2021年3月杨某离开合阳后杳无音信。
案件受理后,办案人员多次联系杨某未果。为尽快解决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承办人与杨某父亲取得联系,但其父告知办案人员杨某因家庭情况特殊与其联系极少,其对杨某情况不清楚。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承办人继而又通过民政部门查询到杨某丈夫为韩城市周某。5月19日办案人员几经周折赶赴韩城找到杨某,以更好的迎接新生活为切入点,对其耐心劝解、释法明理,案件最终得以圆满化解,杨某当天通过微信方式给付孩子部分抚养费,后续抚养费以法律文书形式予以确定。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该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今后的工作中,家事审判合议庭将秉持柔性的司法理念,最大程度帮当事人减轻诉累、化解矛盾,真正把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落到实处。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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