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8-12-29 11:05 作者: 通讯员 刘晶 来源: 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刘晶 )“谢谢王法官,让我们切身感受到法院的公平正义和司法为民!”近日,年近花甲的刘某、种某夫妻二人来到法院,对承办法官王宏赞不绝口。
刘某、种某之子刘甲于2017年11月因发生交通事故身亡。后经协商,刘甲所在公司与其父母、妻子三人达成赔偿协议,将3万元丧葬费和113万元的赔偿金转入种某名下。嗣后,刘甲之妻吕某多次与刘某、种某协商分割113万元赔偿金均未果,故诉至法院要求分割赔偿金中属于自己的份额。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综合考虑认为,分割113万元的赔偿金,在扣除必要扶养人生活费及支出其他费用外,应考虑到上述人员的年龄、精神损害程度、对死者的经济依赖程度和生活关联程度及将来的生活保障等因素,最终在适当照顾二被告的情况下对该赔偿金进行了分割。判决生效后,原告吕某以一审判决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为由上诉至渭南中院。渭南中院经过审理,判决驳回原告吕某的上诉,维持原判。至此,一起特殊的赔偿案件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承受着丧子之痛的老人在感受到司法温情的同时,也让办案法官感到一丝丝欣慰,更加坚定了司法为民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