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7-31 11:08 作者: 通讯员 张娟 来源: 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张娟)7月30日上午,合阳法院机关大楼前,伴随着阵阵悦耳的鞭炮声,一位年逾古稀、满头华发的老人激动地握着执行干警的手,不停地说道:“谢谢,谢谢,真是太感谢了,感谢法院的执行干警!为了这笔钱,我都不知道跑了多少路,费了多少周折。没有你们的辛勤工作,我这笔钱真不知道还要要到什么时候。”动情感谢间,将一面“不忘初心情满民生,公平公正执行神速”的锦旗送到法官手中。
这位老者名叫马怀仁,是该县黑池镇北郭村村民,系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的申请执行人。2014年10月,被执行人东某从马怀仁处收购了总价款为162000元的玉米,事后马怀仁多次催要玉米款,但被执行人东某却以各种理由拒付。2017年,马怀仁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将东某诉至合阳法院,法院经审理做出判决判令被执行人东某支付申请人马怀仁的玉米价款162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东某拒不按照判决要求的时间履行支付玉米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东某无视法律尊严,东躲西藏,躲避执行。为此,合阳法院执行局曾于2018年4月12日、6月1日组织力量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大荔县韦林镇对其传唤,但均因东某反侦查躲避执行未果。6月12日,执行干警下定不找到东某绝不守兵的决心,再次奔赴大荔县韦林镇,经过彻夜蹲守,最终找到东某并依法决定对其司法拘留。拘留期间,被执行人东某依然不知悔改、挑衅司法尊严,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捍卫司法尊严,马怀仁最终通过自诉程序要求法院追究被执行人东某拒执罪刑事责任。7月6日,法院即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逮捕强制措施。逮捕期间,在强大的法律攻势下,在办案法官耐心调解下,东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自觉支付全部案款。接到案款后,申请执行人马怀仁热烈盈眶,他几年的辛酸终于在此刻忠于尘埃落定,此案件也划上了圆满的句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申请执行人马怀仁表示,此案的顺利执结让他真正感受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深刻内涵,在今后的生活中,一定要鼎力支持合阳法院的工作,时刻关注合阳法院的工作,大力宣传合阳法院,将发生在人民法院内部、人民法官身上的感人故事传至千家万户,让人民群众相信法律、相信法院、相信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