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8-01-19 14:43 作者: 通讯员闵娜 来源: 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闵娜)合阳县新池派出所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做好信息核查、比对工作,于近日发现一人重户信息。
1月19日,吕某到户籍室为妻子办理户口迁移业务,民警要求出具户口本时,吕某称自己家户口本丢失,重新打印户口本,户籍民警在对打印完户口本时发现刚打印的户口本有吕某户口,且吕某手中持有自己城关户口本,通过耐心细致的询问和解释,最终吕某对自己重户表示承认。当时户籍民警将其一方户口予以注销。
民警温馨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每位公民只有一个户口、一个公民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