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02 16:12 来源:合阳法院
11月1日,合阳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排除妨害案,为申请人彻底解决了出入宅基地的通道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申请人李甲与被执行人李乙系同胞姐妹。1994年9月,父亲李丙将位于大荔县城的宅基地及房屋对二人进行了分割,同时对出入宅基地的通道使用进行了约定。近年来,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关系出现裂痕,自2022年起申请人即无法正常进入所使用的宅基地,遂向人民法院诉讼,要求被执行人为自己留出1.5米通道。经市中院指定管辖,合阳法院依法受理该案件,经一审、二审,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李乙应给申请人留出1.5米宽的出行通道,并要求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履行完毕。
自觉履行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并未履行判决义务,申请人李某于2023年5月申请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前往大荔县实地察看现场情况,并对被执行人李乙释法明理,希望其能自觉履行义务。但由于双方积怨较深,加之被执行人已年逾八旬,执行进展缓慢。时值深秋,申请人无法回家居住,多次督促案件执行,执行干警虽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但效果甚微。综合各方情况后,执行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执行方案,向被执行人送达了自觉履行公告,限期5日内自觉履行。然而期满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执行局一方面组织人力,为依法强制执行做准备工作;另一方面再次组织干警前往被执行人住处做思想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亲情感染和执行压力下,被执行人答应5日内自觉履行。临近期满,被执行人打电话告知执行干警已履行完毕,执行干警立即前往大荔县,将双方通知到现场进行对通道进行丈量并予以确认。
今年以来,合阳法院执行局围绕“更快更优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的目标,坚持“规范高效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扎实推进执行工作高效良性运转,前三季度受理执行案件2009件(旧存36件),执结1815件,执行到位金额1.5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6.6%、13.6%和6.98 %。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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