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4 15:33 来源:法治合阳
为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9月12日,合阳县印发了《合阳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
该《办法》由合阳县司法局负责起草,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陕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该《办法》共八章四十八条,主要规定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规范、制定程序、备案监督程序,延期和清理、解释和评估、监督问责等内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一般为“五步走”,起草、审核、决定、公布、备案等,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时应当经过调研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该《办法》具体明确各制定主体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程序和备案程序,并附上制定程序流程图,方便各制定主体了解具体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该《办法》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实施后将进一步推动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工作提质增效,有利于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的出台、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
编辑:陈冰娟
下一篇: 发挥公证职能提供更优公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