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7 09:17 来源:合阳法院
“孝为德之本,百善孝为先”。自古以来,“孝”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字在中国人心中重似千斤,是每个儿女应尽的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近日,坊镇法庭经多方努力,成功调处了一起九旬老人的赡养纠纷,解决了老人的急难愁盼问题,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贾某(男)已年过九旬,其与老伴(已故)育有一子一女,儿子系国家公职人员,已退休;女儿系养女,农民。1998年贾某与其子因家庭矛盾发生激烈冲突后,儿子便离开家,从不与贾某夫妇联系。近年来贾某因病瘫痪在床,由老伴及女儿照料。今年5月老伴去世,女儿因身体原因无法照料父亲,关于贾某赡养的问题,贾某家人多次通过村委会与贾某某沟通未果。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首先意识到该案的关键是做贾某的思想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将贾某的赡养问题落到实处。于是一面耐心倾听贾某之子的倾诉,让其一吐为快,消除怨恨;另一方面通过“唠家常”的方式积极引导贾某某回忆父子之间被遗忘的美好过往,消除父子间的误解,并提醒其在今后的生活中加强与贾某的沟通,弥合父子之间的亲情裂痕。
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调解,终于解开了贾某某的“心结”,贾某的养老送终由贾某负责,案件得到圆满化解。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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