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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合阳坊镇法庭快审快结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时间:2021-06-02 08:49 作者: 通讯员 吴刚 来源:合阳法院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吴刚)近日,合阳县坊镇法庭受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原告党某某系被告刘某某母亲,被告刘某某系原告党某某与前夫所生,原告婚后与丈夫刘某一共养育两儿三女,丈夫刘某去世后,两儿子轮流赡养老人党某某,因近十二年被告刘某某未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原告诉至法院请求被告支付十二年来的赡养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即传唤被告到庭应诉,原告年事高且瘫痪在床,委托二儿子代理其行使民事权利,承办法官在认真审查原告代理人委托手续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原告代理人告知法庭其母亲拒绝调解,委托书上并未载有“调解”字样,自己没有调解权限,请求法庭尽快判决,以彰显人民法院为老年人维权的决心。           

案件查明后,在原告拒绝调解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开庭审理此案,最终判决被告刘某某支付原告赡养费,告知被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自己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决定是否行使以及如何行使,法院不得非法干预。原告仅就被告过去十二年未支付赡养费提起诉讼,法官不可违反处分原则,超出当事人诉讼请求,审判时,原被告均表示不上诉,最终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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