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28 15:06 来源:合阳县人民政府
当前我县已进入森林高火险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阶段,为确保我县森林资源安全,严厉打击整治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严防疫情传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森林高火险期防火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森林防火戒严期从发布之日起至4月30日止。
二、森林防火戒严范围为县域所辖行政区域内所有林业项目区。包括国有林场、封山育林区、退耕还林区、天然林保护区、三北防护林、环城林带项目区等其他有林地区域。
三、在森林高火险期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山入林,在林业项目区及距林地边缘500米范围内严禁以下活动:
(一)严禁携带打火机、火柴、易燃易爆品进入林区;
(二)严禁小孩进入林区玩火;
(三)严禁在林区烧火取暖、做饭;
(四)严禁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
(五)严禁在林区烧灰积肥、烧秸杆;
(六)严禁在林用火野炊、烧烤食物;
(七)严禁在林区实弹演习、爆破施工;
(八)严禁在林区狩猎,烧火驱虫、驱兽;
(九)严禁在林区周边烧荒、开垦、烧地边、炼山造林;
(十)严禁在林区未清除杂草的坟边烧纸、烧香、送灯、放鞭炮。
四、未经批准擅自进入封山戒严区域的,自然资源部门、森林公安机关将依照法律、法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林区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参与森林防火,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发现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立即向当地政府或公安、自然资源部门报告。
森林防火值班电话:0913—5520257 (自然资源局)
0913—5522251 (林政股)
0913—5521994 (森林公安派出所)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合阳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5日
编辑:马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