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6-18 16:45 来源:法治合阳
王某与程某经人介绍相识,2022年程某多次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王某提出借款请求,王某分次为程某出借资金共计3万余元,在催要过程中,程某仅返还了王某部分款项,剩余2万余元经王某多次催要,程某始终推脱不予返还。
2025年3月31日,王某委托陕西方钜律师事务所吴刚律师为其代理此案,吴律师在了解案件情况、诉求,查看案件证据材料后,为王某分析案情、制定方案,考虑到债务人多年来一直推脱不予偿还欠款,吴律师建议对债务人程某进行财产保全,并向王某介绍了诉讼保全将会产生的费用及保全的法律风险,后王某决定对债务人进行财产保全措施。
程某在得知自己银行账户、网络账户被冻结后,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表示其对王某的诉求无异议。后吴律师与程某进行多次有效沟通,最终王某与程某对案涉债务的返还达成一致意见。4月7日双方在合阳县人民法院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涉案债务分期予以履行,同时王某考虑到程某因保全致使生活不便,便对程某账户予以解封。
该案自立案、财产保全到调解结案、解除保全总共用时7天,不仅实质性化解了双方的纠纷,也通过诉前财产保全,既及时、高效的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降低了委托人诉讼成本和风险,提高了司法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