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7 09:40 作者: 通讯员:王星 来源:法治合阳
近年来,合阳县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民为本,大胆创新,努力化解县域内各类矛盾纠纷,持续谋新谋细谋实人民调解服务举措,有效融入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大局,积极参与构建全方位立体化风险治理体系,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稳步提升。
多措并举 夯实人民调解根基
立足人民调解体系建设,建网络、抓队伍、广普法,夯实基层基础,筑牢人民调解的“压舱石”。
健全专业化调解机构。不断健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县12个镇(街)及223个村(社区)全部建立了调委会,每个调委会设有专职调解员1名,共有调解员1269名,县镇村三级人民调解网络实现全覆盖。同时,在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9个重点单位组建了行政调解委员会。积极创新调研体系机制,整合城乡建设事务、医患纠纷、劳动争议、生态环境纠纷、价格争议、婚姻家庭等六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组建了县级综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提高了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可度,已发展成为集矛盾化解平台、法治宣传平台、法律咨询平台、调解培训平台、舆情收集平台为一体的综合性群众服务平台。
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通过举办业务培训、“一帮一带”现场调解、法律明白人、乡村说事日等方式,全面提升全县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知识水平,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法治素养较高、调解能力突出”的专职、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落实奖励政策,推行调解员等级评定和持证上岗制度,为村级专职调解员颁发“法律明白人”证书,每年从三级调委会挑选优秀调解员进行表彰奖励;落实“以案定补”制度,坚持“一案卷一补贴”,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建立完善的人民调解员岗位责任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10项工作制度,在每个镇(街)至少打造一个标准化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持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量。
常态开展普法宣传。坚持把抓好法治宣传教育作为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的重要前提,通过开展“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普法活动、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等方式,深入解读相关政策法规,普及法律知识,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推进人民调解“预防在前,调解在后”,最大限度地防范矛盾纠纷的发生。
多管齐下 创新多元化解机制
县司法局不断健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着力完善“矛盾多元,化解一元”的制度体系,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实质性化解。
探索“六调、两办、一室、两基地”的运行机制。积极发挥县调委会、镇(街)、社区(村)三级优势,加强人民调解员与“乡村说事日”调解员、“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行业性和专业性调解组织、个人调解室四方力量的有机融合,有效整合解纷资源,全面构建协作联动机制。
创新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指导“乡村说事日”,坚持每月月初出动县级调委会全体调解员,进驻“一村一社区”进行拉网式排查,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完善事项处置“闭环工作法”。对发现的矛盾纠纷,从登记申请、专人调解、提级调解,到调解不成引导分流等环节,均设专人负责,切实做到调解优先、分层递进、司法兜底,实现矛盾不上交、风险不外溢。
多元支撑 构建基层治理格局
县司法局主动融入诉源治理,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完善诉调联动机制,打造和谐善治新格局。
诉前调解成效凸显。从2018年起,在县综合调委会建立了诉前调解办公室,由法院派驻一名法官进行相关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诉前调委会“免费、高效、专业、公正”的优势,不断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
拓宽联调联动渠道。设立警民联调办公室和诉前调解办公室,探索开展警调对接、访调对接;将调解工作作为法律援助前置程序,对适合人民调解方式化解的援助案件先行调解,对无法化解或调解不成功,但符合法援条件的矛盾纠纷,及时导入援助程序。
下一步,县司法局将持续聚焦人民群众的法治新期待,优化调解服务模式,提高调解服务效能,让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一区一地一县”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