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19 09:52 来源:合阳县司法局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实施法律、法规、规章,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方式,它既是行政决策的结果,又是行政管理的依据,在政府管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该县始终坚持做好立项控数量,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必要性的原则,每年都编制年度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集民众和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选择急需的、制定条件基本成熟的项目作为建议项目。本年度征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建议项目4个,经县政府同意后,确定列入制定计划2个。县司法局对未列入县政府年度制定计划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原则上不予审查。
为提高起草质量,该县要求承担起草任务的单位要高度重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将计划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调研论证和起草阶段的任务及时间进度,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按期、保质完成。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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