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制度建设先行,构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是推进法律援助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县司法局主动协调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等单位,联合出台了相关文件,切实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力度,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为当事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咨询、诉讼指导和其他法律帮助,畅通了刑事法律援助渠道。
二是选任标准过硬,强化法律援助值班律师队伍建设。近年来,县司法局不断健全合作对接机制,建立了法律援助机构与律师事务所沟通合作制度,选任执业3年以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件以上的律师担任全县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团,优先指派案件,优先安排工作站值班,调动律师主动参与值班的积极性,推进了值班律师队伍建设。
三是严格履责担当,促进法援服务提档升级。县司法局通过建立联动协作机制,为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创造良好外部环境,形成良好工作氛围,切实解决当事人获取律师法律帮助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服务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