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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县制定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时间:2020-07-02 11:34 作者: 张韩利 来源:合阳县司法局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张韩利)为支持和规范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的教育培训活动,加强对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促进合阳县民办教育培训市场健康有序发展。5月22日,合阳县人民政府制定了《合阳县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发布。

《合阳县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由县教育局起草、初审,召开座谈会,征求相关行业主体的意见后,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办理程序向县司法局提交了文件草稿、起草说明、规范性文件审核意见表等,由县司法局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合法性审核同时出具书面意见,经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县主要领导签发、加挂三统一文号后印发、公开。并分别于5月26日、5月29日向渭南市人民政府、县人大常务会员会进行了备案。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备案是一项常规性工作,同时是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中的的重要组成部分。县司法局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过程中严格把好制定程序关、法律审核关等,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


编辑:王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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