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11 15:09 作者: 通讯员 张海蓉 来源:合阳县司法局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张海蓉)2020年5月9日下午,在合阳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股办公室,县局工作人员与宁夏石嘴山监狱民警顺利完成罪犯王某的交接手续。
王某,现年27岁,因故意伤害罪被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5月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在宁夏石嘴山监狱服刑至今。该罪犯隐患慢性肾炎、慢性肾脏病CKD3期、高血压3级,经县司法局调查评估,符合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相关规定,同意接收为社区矫正对象。
县局社区矫正管理股在接到监狱移交执行电话通知后,精心准备,提前将王某亲属及所在辖区司法所负责人联系到场,经过仔细查看交接资料,确保无误后为王某办理了接收手续,并告知其矫正期间的权利、义务以及应当遵守的管理规定。
此次患病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无缝对接,有效避免了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的开展。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