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30 16:44 来源:合阳县人民检察院
近日,合阳县检察院在履行职能中发现,合阳县百良镇某村养殖场产生的垃圾对村民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针对此情况,第二检察部立即依法进行调查。
通过走访周边村民了解垃圾来源,并对现场进行勘查取证,检察机关认为,该养殖场产生的垃圾长期堆放且未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长期堆放形成恶臭垃圾并腐化,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严重影响村内环境卫生,对土壤、大气都造成严重污染。
合阳县检察院根据相关规定,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百良镇政府等相关部门积极履行职责,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垃圾清理工作,尽快整改到位,恢复村容村貌。
编辑:马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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