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上午,合阳县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方某等7人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依法出庭支持公诉,公诉历时5个半小时。案件当事人亲属及干部群众约50余人参加了旁听。
合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方某等7人,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数据,组织赌博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16年2月至2018年2月,各被告人利用现代网络科技开设赌场实施犯罪,接受投注金额高达3.07亿元。从各被告人的犯罪金额可以看出,资金流水之大,令人震惊、其行为具有持续性、半公开性及巨大的危害性,吸引了全国各地不特定大量人员前来参赌。加之涉案人员文化程度普遍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对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及其行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缺乏合理的预知和判断,使一些参赌者逐步演变为开设赌场聚众赌博。
由于该案被告人人数多,涉案金额巨大,合阳县检察院指派两名员额检察官出庭公诉。庭审前,检察官进行了充分准备,对庭上可能出现的控辩焦点问题进行分析预判,拟定了举证、质证和答辩提纲。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各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并就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问题发表了公诉意见,均被当庭予以确认,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