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7-02 09:23 来源:合阳法院
“感谢法官!纠缠十年的问题,终于解决了!”原告张某与被告高某在离婚调解协议上签字后,激动地向法官表达谢意。一场横跨十年的婚姻纠纷,依托“法院+”多元联动解纷机制,在村、社区、派出所等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得到实质性化解,圆满画上了句号。
原告张某(女)与被告高某(男)四十年前经人介绍结婚,婚后高某随张某在娘家生活并育有一子。婚初生活虽清贫但夫妻感情和睦。随着时间推移,因家庭责任、经济等问题双方矛盾加剧,高某无端猜忌张某有外遇,双方冲突不断升级,甚至多次闹到派出所,在民警的调解劝说下才稍有平息。2015年,张某起诉离婚,法院考虑双方感情尚有修复可能,判决不准离婚。但此后十年,双方始终分居,关系未见缓和。2025年,张某再次起诉离婚,高某称自己年老无依、生活无望,坚决不同意离婚,并扬言采取极端行为。法庭调解阶段,双方在法庭上争执激烈,情绪激动,调解工作一度无从下手、进展艰难。承办法官敏锐意识到,此案若一判了之,可能引发严重后果,遂决定另辟蹊径,寻求多元化解之道,深入其所在社区进行走访调查,从社区工作人员处获悉,高某此前为家庭付出较多,后因被赶出家门而深怀怨恨。
掌握问题症结后,法官一方面劝导张某考虑高某此前对家庭的付出以及当前的境遇,适当给予其经济补偿;另一方面,联合村干部、社区主任及曾处理纠纷的民警,共同向高某释法明理、疏导情绪、规划未来。最终,在多方的耐心疏导和共同努力下,高某放下执念,同意调解离婚;张某也同意给予合理补偿并当庭履行。至此,这桩历时十年、矛盾尖锐的婚姻纠纷终得圆满化解。
本案的成功调解,是合阳法院家事审判合议庭践行“枫桥经验”、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生动实践,在依法保障当事人婚姻自由权利的同时,充分考虑案件特殊性及潜在风险,避免一味“和稀泥”或“一判了之”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合阳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凝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力量,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温度与效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