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01 17:45 来源:合阳法院
“现在向你们送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函》,无论婚姻如何变化,你们都应当一如既往,尽心尽力,携手给孩子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给予未成年子女最温暖的爱”。
6月27日,合阳法院同家庄法庭在调解一起离婚案件的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均认为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同意离婚,但对孩子抚养问题均持消极态度。经过多方了解得知,原、被告分居期间孩子一直跟随爷爷奶奶生活,双方均缺乏对孩子均缺乏关心和陪护,导致孩子产生厌学情绪。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对抚养孩子的消极态度不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承办法官遂向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函》,并结合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向当事人强调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违法责任及不履行义务可能导致的后果,教育引导当事人提高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能,主动肩负起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双方当事人当庭承诺会正确履行抚养义务,关注孩子的成长。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让孩子在关爱中茁壮成长始终是全社会共同的心愿。同家庄法庭将坚持依法能动履职,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强化家庭教育指导,努力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源头预防工作,以司法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