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14 08:55 作者: 通讯员:张韩利 来源:法治合阳
近年来,合阳县司法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政府行政决策法律风险,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多措并举为行政规范性文件提质增效,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为合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高效的法治服务和保障。
一是健全制度,强化刚性约束。合阳县司法局始终坚持把制度约束挺在前面,发布《合阳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及合法性审核机构清单》,从源头上解决发文主体不适格、发文程序不到位的问题。出台《合阳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健全完善审核机制和流程。制定《合阳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提升县人民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将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建设考核内容。
二是从严把关,提高审核质效。严把“起草关”,要求各起草单位法制机构对送审材料进行初审,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时纠正涉嫌违反公平竞争规定等违法内容。严把“审查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智囊团”作用,积极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助力依法科学决策。严把“备案关”,及时向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到有件必备。
三是积极创新,提升服务效能。加强专业指导,每年举办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题培训,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和咨询,着力提高文件起草质量和审核水平;突出提前谋划,增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每年初在征求公众、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后,研究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提前梳理法律法规和文件依据,提高工作效率;列席政府常务会议、项目评审会议,及时掌握项目动态。
四是依法有据,敢于动真碰硬。积极争取县领导重视,主动向县领导汇报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提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高位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各项工作。将“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行政原则贯穿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全过程,在合法性审查环节注重行政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的衔接,严格审查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公平竞争规定,严禁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内容或条款。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及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体检瘦身。
下一步,合阳县司法局将继续发挥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职能,补短板,强弱项,优化合法性审查、备案监督、清理等各环节,持续优化制度供给,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做出新贡献。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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