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31 10:17 作者: 通讯员:贺蓉 来源:法治合阳
合阳县不断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不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把审核关口,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迈上新台阶,有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明确审核范围,确保应审必审。严格按照《合阳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界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定义和范围,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做到应审必审。
二是规范审核程序,统一审核标准。按照《合阳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等方面的规定,以及起草单位、文件制定机关办公室及审核机构的职责权限,严格执行材料报送、程序衔接、审核时限等工作要求,并统一了文件具体内容的合法性审核标准。
三是明确审查职责,强化审查责任。按照《合阳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审查机构的职责规定,从制定主体、制定程序是否合法、文件具体内容是否符合宪法法律及国家政策等进行审核,并根据不同情形提出合法、不合法、应当予以修改的书面审核意见。
四是加大清理力度,确保政令畅通。坚持“谁起草(实施)、谁清理”的原则,严格按照清理范围、清理重点、清理程序,组织县人民政府和政府相关部门分级开展清理工作,并完善基础工作台账,全面梳理汇总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目录,逐件建立工作台账,做到清理底数清、任务清,确保文件清理程序合法合规。
五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审查能力。不断加大培训力度,通过组织业务培训、专题讲座等多种途径,把握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升审查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与业务能力,当好政府依法决策的法治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