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02 09:47 来源:法治合阳
“经过调解员调解,对方同意一次性偿还剩余本金八万元,还省去了开庭审理的麻烦。”当事人范某握着调解员的手激动地说到。2月18日,一场朋友间的债务纠纷在合阳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办公室落下帷幕,双方当事人成功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范某于2014年8月借给朋友王某十万元,期限一年,截止2022年12月王某还款2万元,双方之前因2万元属于利息还是本金产生分歧,王某坚称返还的为利息,范某则认为是本金,还款事宜因此搁置。2024年初,范某心事重重的来到合阳县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诉说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调解员丁某在掌握事实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召集双方在调解室采取“面对面”式调解,将问题摆在台面上解决,针对双方对于已还款的错误认知,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告知欠款人王某如果不及时支付欠款,既会丢了诚信,又会失了人品,建议履行合同约定。经过充分协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两万元为本金,剩余本金八万元,王某当场一次性付清,矛盾纠纷得以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