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30 10:35 来源:法治合阳
近年来,合阳县司法局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主体、程序、内容,突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规范行政权力行使,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2021年以来,共计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29件,提出意见56条。
一是严把程序关。按照全面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实施方案,对文件的立项、起草、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登记编号、公开发布、备案等环节提出要求。凡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提交集体审议。
二是严把审核关。以“合法性”为审核主线,坚持以宪法、法律、法规等为依据,落实全面审核,注重政策与法律相统一、实体与程序相统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重点审核是否违法设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等事项;是否违法减损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义务;是否与上位法冲突,是否包含违反公平竞争等内容。突出审核主体是否适格、内容、程序是否合法、形式是否民主。
三是严把清理关。坚持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与专项、动态清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负责”原则,及时对不符合上位法或者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适时做好立改废,为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瘦身体检”,确保文件规范有序,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