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1 16:49 来源:合阳县人民检察院
根据省检察院、市检察院《关于开展非羁押强制措施执行监督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积极推行“以非羁押为原则,羁押为例外”刑事诉讼新格局,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监督职能。11月10日,合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对本县九龙派出所非羁押强制措施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察。
此次专项检察,主要采取查阅登记台账、案件档案,以及与派出所干警座谈等方式,查看非羁押强制措施手续是否齐全、台账登记是否规范、请销假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日常监管是否有谈话笔录、了解干警对非羁押人员居住环境及活动范围是否掌握;对异地司法机关决定执行的14名取保候审人员,本辖区12名取保候审人员、10名监视居住人员及1名剥夺政治权利监外犯监管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察。针对登记台账、交付执行、法律文书送达、解除非羁押强制措施中存在的问题,向派出所负责人现场进行了反馈,并达成一致意见。派出所表示对此次专项监督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将尽快予以整改,同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配合,进一步规范非羁押强制措施执行工作,切实将“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落到实处。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持续加大与公安机关、法院等部门之间的配合协作,加强非羁押强制措施信息共享,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创新工作举措,依法促进我县非羁押强制措施执行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为新时代法治合阳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编辑:王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