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18 08:23 来源:合阳法院
10月27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的执行案件在合阳法院执行。
申请人某勇和被执行人某侠,系同胞姐弟关系,2020年元月,二人口头协议,某侠将名下一套单元房售卖给其弟,房款为260000元,申请人支付房款110000元,下剩150000元,之后被执行人以房款约定过低为由拒绝继续履行合同,2021年3月,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买卖合同,但被执行人拒绝返还购房款。某勇遂诉至法院,后经法院审理判决被执行人返还购房款。
案件至此,因二人家庭矛盾积怨较深,某侠以各种缘由拒绝履行法定义务。某勇无奈提起执行申请,综合科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得知被执行人暗地转移名下财产、挥霍存款,故意逃避执行,在依法采取冻结账户、查询房产、查控车辆等强制措施后,同时与被执行人沟通,释法明理,努力修复姐弟关系。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多次疏导下,被执行人兑付了全部案款,该案圆满执结,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