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23 18:26 来源:合阳县人民检察院
雷某和赵某一本是同村邻居,理应和睦相处,却因院墙纠纷大打出手,最终闹得一方受伤,一方坐牢。近日,由合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雷某故意伤害一案,在合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雷某被判处一年两个月有期徒刑。
经查:2019年2月份的一天,被告人雷某刚整修完房屋窟隆不久,就听见邻居赵某一在其家往房屋墙上砸,雷某手持木棍到赵某家中与其论理时发生争吵,雷某就先后与赵某一、其弟赵某二在赵某一家中互相拉扯、厮打持续到家门外边,被过路的村民雷某某将双方拉开。
本案刑事附带民事部分,受害人一方提出8万余元的“天价赔偿”。为严把案件证据关,还原案件细节,办案检察官阅卷同时,会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深入基层派出所,逐一对证人进行询问,就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仔细甄别,最终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赔偿受害人各类费用2万余元。
年轻人要尊老爱幼,老年人也要以德为先,邻里纠纷,要平和理性,协商处理。合阳县人民检察院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同时坚决贯彻“两高”关于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受伤谁有理”等“和稀泥”做法的要求,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
编辑:马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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