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22 16:05 作者: 通讯员 张海蓉 来源: 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张海蓉)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矫正质量,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规定,合阳县人民检察院、合阳县司法局联合制定出台了《合阳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本办法共有十三条,明确了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者、社会工作者为追责对象,同时对在办理入矫手续、矫正宣告、考核考评、监管工作、履行解矫手续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环节中,出现失职、渎职、过错或不作为、乱作为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等相应的处罚措施。
《合阳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出台,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设立了一道红线,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执法规范化水平,有效的增强了工作队伍的责任意识,有利于进一步推动社区矫正各项监管举措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