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2-14 16:34 来源:法治合阳
近年来,合阳县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强化制度保障、规范检查行为、创新检查方法、包容审慎运用检查结果,有效提升涉企行政检查的监管效能和规范化水平,激发市场主体生产活力,实现执法质量和企业满意度实现“双提升”。
制度化涉企检查依据。明确规定涉企行政检查的主体、内容、流程、检查方式,进一步提升涉企行政检查制度的系统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提供制度支撑。对不同部门涉及同一企业的执法检查进行整合,形成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执法检查部门、执法检查时间、执法检查人员。建立涉企检查计划制度,明确检查事项、检查对象等,确保涉企检查事项法定、程序规范、结果处置科学。
规范化涉企检查行为。积极组织业务培训,重点提升执法能力,按照执法工作要求和法律法规更新情况,积极加强业务学习,促进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提升。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按照“双随机”的形式制定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做到“无计划不检查”,执法检查结果及时备案。
科学化涉企检查方式。打造“通用型+专业型”分级分类监管体系,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专业型分级分类标准。创新对执法部门的监督方式,创新开展向执法部门发出提醒函,提醒执法机关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流程,强化服务意识,提升监管质效,尽可能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最大限度为市场主体提供健康有序、宽松适度的发展环境。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