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8 18:01 来源:合阳法院
近日,被告人王某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合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雷某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合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王某返还雷某欠款41.5万元。王某自觉履行部分还款义务后,对剩余欠款19万余元无力偿还,雷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审理中,审判部门已对王某名下的房产查封两年,期满后执行部门对该房产又续封三年,而王某在明知该房产被法院查封的情况下,仍将该房产出售给案外人,致使案件不能执行。
合阳法院执行局遂将王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公安机关将王某从浙江抓获并逮捕,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经合阳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今年以来,合阳法院执行局秉持“法律讲透、压力给够、措施用尽”原则,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特别是与检察院、公安局加强协作,持续加强对拒执罪的打击力度,使一批案件得到圆满执结,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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