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21 16:54 作者: 来源: 渭南政法网
近日,王某涉嫌盗窃一案被移送合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情回顾
家住合阳金峪镇的王某,先后因盗窃罪、抢劫罪、侵占罪两次获刑入狱。2018年7月被假释后,经人介绍到合阳县某煤矿打工。期间与同宿舍的袁某关系较好,在生活相处中得知袁某上班时会将手机、银行卡放在枕头下面,遂有意获取袁某手机密码。2018年12月30日,被辞退的王某没有钱花,便产生盗取袁某银行卡存款的念头。当天下午四时,王某窜至袁某宿舍,借袁某上班之机,打开袁某手机,用支付宝将袁某银行卡内的三万九千余元转至自己银行卡内,后将两万三千余元挥霍。
检察官提醒大家:一定要提高保密意识,保护好自己的手机、银行卡等密码,不要让别人知道,以免给自己造成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