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6-20 09:26 作者: 通讯员 姚华 王敏青 来源: 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姚华 王敏青)刑满释放五个月后,又多次窜至合阳县附近村子入户盗窃大量财物。近日,合阳县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将被告人党某起诉至县法院。
出狱不久,党某和网上认识的女子一起在西安租房居住,为了支付房租和给女朋友买东西,没有工作的党某便产生了盗窃他人财物换钱花的想法。2017年10月份至2018年1月份期间,党某先后多次窜至合阳县甘井镇、金峪镇、王村镇等18户人家,采取剪断大门锁的手段入户窃取他人财物共计6万余元。
党某之前因犯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不到五年又犯盗窃罪,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其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检察官在这里提醒广大公民:门锁还是用暗锁,外出切记锁好门,贵重财物莫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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