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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男子贩毒牟利 以贩养吸同触刑律

时间:2017-11-10 09:27 作者: 特约通讯员 王勇 来源: 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王勇)刚刚完成毒品交易,就被公安人员抓住。近日,合阳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邓某、孙某李某夫妇及田某。

今年60岁的邓某,家住河南项城市。两年前在潼关县做苹果生意时认识了孙某、李某夫妇和田某。邓某告诉他们,自己能寻来毒品,要买毒品可以联系。今年8月份的一天,孙某、李某夫妇给邓某说要30克毒品,邓某便花了一万元购买了20克毒品,再掺上10克毒品料子,后在灵宝市以一万五千元的价格卖给了孙某李某夫妇,孙某除自己吸食外,将毒品加价卖给其他吸毒人员。今年9月28日,邓某携带30克毒品在灵宝市以一万四千元价格再次卖给孙李夫妇,刚交易完就被蹲守的公安人员抓住,毒品及赃款被当场扣押。今年7月份,邓某以同样方式以五千元价格卖给田某10克毒品,田某除自己吸食外再加价卖给其他吸毒人员。

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负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邓某贩毒触犯刑律,吸毒人员孙某夫妻和田某为了达到长期吸毒的目的,边吸食边贩卖,以贩养吸,虽然数额不大,同样触犯刑律,构成贩卖毒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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