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1-08 09:26 作者: 特约通讯员 吴凤 来源: 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吴凤)近日,合阳县同家庄法庭办案法官借助手机微信,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不仅缩短了审限,免去了当事人千里奔波之苦,同时也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原告党某与被告荣某于2008年在上海打工时自由恋爱,2011年8月24日双方在合阳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子,2014年被告荣某离家外出至今未归,原告遂起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先通过电话联系到被告荣某,得知被告荣某在2014年与原告发生矛盾后回到娘家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支那乡支那村生活,被告荣某表示同意与原告离婚,但因路途遥远无法到庭应诉。办案法官了解案情后认为本案有调解基础,于是用微信添加了被告荣某,在核对了荣某的身份信息后,用微信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等材料以图片的形式发送给荣某,并通过微信进行了远程调解,最终双方针对离婚以及子女抚养等问题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法官对整个微信聊天过程截图保存,并根据被告荣某提供的地址邮寄了调解协议,被告荣某收到在调解协议后签字确认并邮寄给法官,后法官又向被告荣某邮寄了民事调解书,至此这起离婚案件通过微信调解结案。对于微信调解的效果,原、被告均表示满意。被告荣某表示,微信调解不仅减少了被告奔波的诉累,而且效率很高,当事人亲身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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