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7-03-27 08:59 作者: 特约通讯员党艳丽 振评 来源: 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党艳丽 振评)合阳县人民检察院在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当中,着力把规范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作为重点,从检委会组织架构、议事流程、决策形式和自身建设入手持续更新规范,采取精细化管理、精密化运作的方式,不断完善机制,提升工作水平,确保检委会议事精准、决策到位,有效发挥其职能作用。
近日,出台了《合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讨论案件或事项的有关规定》,这是对《合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制度》的完善与确切,在规范制度建设基础上,优化检委会成员知识结构,为有效发挥检委会的职能效用打下了坚实基础。
该院新近出台的检委会议事规则共有8条,主要针对检委会的议事范围、议题提出、会议时间等几方面进行了细化,使制度规定更贴近合阳基层院检察工作实际,操作性强、比较务实稳健。
实施检委会新的议事决策机制以来,不仅提升了决策的精准性,而且促进了检委会工作健康、高效开展。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实行会前预审制度。对提交检委会讨论的一般案件,由检委会办公室先行阅卷、研讨,对案件提请条件、案件中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诉讼程序是否适当及法律适用是否正确等问题提出意见与建议,从实体和程序上进行初步把关。二是实行案析点评制度。对承办人着重汇报的案件基本事实、证据情况、法律适用情况、处理意见等问题,由检委会委员轮流进行点评,强化案件的说理性;并对提交的重大、疑难案件进行重点分析,分管领导主要从法律、政策和社会影响等宏观方面分析点评;检委会委员围绕重点、难点和疑点问题,抓住定案的关键,充分讨论,按照民主集中的原则作出决定。三是完善督促执行制度。在做好跟踪督办工作的同时,实行定期通报制度;明确了检委会办公室对检委会决定执行负专门监督职责,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检委会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网上督察督办,及时了解承办科室执行检委会决定的情况,并定期将执行情况向检察长和检委会报告。对拖延执行、擅自变更决定内容或拒不执行的,检委办提出建议和意见,按照规则规定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目前,该院检委会决定反馈率达100%以上,今年1至3月未发生一起不执行或怠于执行检委会决定的情况,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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