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6-04-06 16:06 作者: 特约通讯员 任壮 来源: 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任壮)近日,合阳法院甘井法庭成功调处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原告康某与被告张某某于2015年2月自由恋爱,同年2月23日按习俗举行了订婚仪式,原告上门到被告家。生活起初原、被告相互关心,和睦相处。但在共同生活5个月后原告与被告及其家人因琐事发生矛盾,原告遂离开被告家,深感与被告及其家人无法继续共同生活,遂起诉要求被告返还彩礼及聘礼。甘井法庭受理此案后立即传唤被告到庭应诉,并当庭进行调解, 被告及其家人以各种理由不愿返还彩礼,承办法官积极发挥调解优势,不厌其烦反复给被告及其家人解释法律规定,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通过承办法官耐心调解,最后被告表示同意退还原告部分彩礼及聘礼,原、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庭执行清结。此案圆满审结。
法官寄语:
一、婚姻是人身大事,应慎重考虑,男女双方相识后彼此应相互了解,相互沟通,切不可草率结婚。
二、婚姻是建立在男女感情上的结合,相互忠实、相互尊重。本案双方当事人均系90后,年龄小,没有生活经验,不能正确处理生活中发生的矛盾,最终导致两人分手,伤其各自。
三、正确对待人生,珍惜美好生活,多一些关爱,少一份抱怨,平平淡淡才是真。在此法官衷心祝愿所有有情人终成眷属,家庭和睦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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