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12-23 17:36 来源:合阳县人民检察院
为进一步落实最高检关于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部署要求,切实提升公诉人庭审履职能力,近日,合阳县人民检察院就本院提起公诉的魏某等14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组织听庭评议,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东和刑事检察部门全体干警参与庭审观摩、评议。
庭前,公诉人精心准备“三书一纲”等案件材料,确保案件重要法律文书制作规范,事实及证据列举清晰准确。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凭借丰富的庭审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在法庭调查环节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庭审实际,精准讯问和询问各当事人,力求在法庭中呈现案件事实。在举证质证环节,公诉人紧扣罪名定性、证据采信及量刑情节,合理进行证据分组,重点突出、详略得当安排举证顺序,使举证质证与讯问环环相扣,相互印证。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沉着应对,依据案件事实证据,庄重有力发表公诉意见,面对辩护人提出辩护观点,清晰严密进行答辩,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庭后,合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召开“以评促优”庭审评议会,全体检察官共同讨论和梳理庭审发现的问题,为公诉人提供清晰的改进方向。
庭审是检验办案质效的“试金石”,更是展现检察机关高质效履职的重要窗口。下一步,合阳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培训学习,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出庭评议活动,推动形成“评议-整改-提升-再评议”的良性循环,通过以评促学、以评促改不断提升公诉队伍专业素能,展现新时代检察担当。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