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3-04 09:41 来源:合阳县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婚恋类诈骗案件层出不穷,不少人因为对爱情和家庭的憧憬而轻信他人,遭受到严重的精神伤害和经济损失。现实生活中就有一些的不法分子以骗取他人钱财为目的,通过制造恋爱假象,以结婚为幌子,为受害者布下“甜蜜”的婚恋陷阱。
案情回顾
2023年1月份,孙某在某网购平台做兼职客服期间,主动添加了被害人张某的微信,后二人通过微信频繁聊天发展成网络男女朋友关系。孙某为了骗取张某的信任,承诺将和自己丈夫离婚并与张某结婚,后编造经营实体店、给孩子购买保险缺钱等各种理由,先后多次从张某处骗取钱财8万余元,随后将手机号码注销,所骗钱款用于自己日常生活开销挥霍。
合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孙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经合阳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婚恋诈骗的手法多种多样,犯罪分子常常利用甜言蜜语营造假象欺骗受害人。因此,与人相处要时刻擦亮双眼,切勿轻易相信陌生人的承诺。
在面对类似情况时,我们应该采取以下几点防范措施:
一是要始终保持谨慎态度。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承诺,尤其是在短时间内提出借款要求的情况下。
二是要核实对方的身份和背景。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对方的情况,确保其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
三是要保护好个人隐私和财产信息。不要随意泄露自己的银行账户、密码等重要信息,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最后,如果发现自己或身边人成为了婚恋诈骗的受害者,应及时报警并寻求司法部门的帮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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