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渭南政法网首页 平安韩城网临渭政法网华州政法网华阴政法网潼关政法网富平政法网蒲城政法网白水政法网澄城政法网大荔政法网合阳政法网

首页维护稳定 >正文

劳动争议无小事 和解双赢促和谐

时间:2025-03-27 09:20 作者: 通讯员:赵延红、吴刚 来源:法治合阳

李某于2019年3月入职韩城某公司担任运输部司机一职,然而双方一直未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亦未给李某缴纳相应社会养老保险。2024年9月6日韩城某公司通过内部通报的方式无故与李某解除劳动合同。

承办律师接受律所指派案件后,立即接待了李某,在了解案件情况、诉求,查看案件证据材料后,为李某分析案情,制定方案,指引李某收集证据,认真向李某解答关于本案的法律规定,确认诉讼请求,并告知其诉讼风险,有序地展开仲裁服务工作。

2024年11月在承办律师的充分准备下,李某向韩城市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关费用。期间承办律师多次与仲裁机构及用人单位进行积极有效沟通,准确指出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及适用并未经过法定公示程序所使用的规章制度,进而开除李某等关键点,提出了有力的法律论据。同时承办律师也多次与用人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庭外和解协议,并于和解当日全部履行完毕,后李某撤回仲裁申请,本案的圆满解决不仅让当事人重拾了对法律的信心,也为其他遭遇类似困境的劳动者提供了宝贵借鉴。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和第四款分别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编辑:陈冰娟

返回网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