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渭南政法网首页 平安韩城网临渭政法网华州政法网华阴政法网潼关政法网富平政法网蒲城政法网白水政法网澄城政法网大荔政法网合阳政法网

首页法治建设 >正文

路井法庭:知法存于心 守法见于行

时间:2024-10-10 17:35 来源:合阳法院

近日,一名外地当事人将印有“捍卫法律尊严 守护公平正义”的锦旗送到合阳法院路井法庭,对法官尽职尽责办理案件表示感谢,并表示今后将尊法学法用法守法,依法依规办理各项事务。

该案原告经人介绍委托被告办理公租房事宜,并向被告支付费用16000元,然而公租房手续一直迟迟未能办理成功。后经人提醒原告才了解到其委托被告办理公租房系违规行为,遂要求被告退还所收款项,多次索要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服务费并支付利息。

受理案件后,办案人员耐心细致地了解了案情,认定原、被告的行为明显扰乱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双方之间的委托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该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故被告应返还原告款项16000元。因原告在该民事活动中亦存在过错,其要求被告支付利息的请求于法无据,不应得到支持。对于原、被告的行为,承办法官当庭对双方进行了训诫。

编辑:王倩

返回网站首页